基金管理人高管的任职备案制,高管的任职条件

更新时间:2017-12-0622次浏览| 信息编号:z64973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基金管理人高管的任职备案制,高管的任职条件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A座1502-1509
  • 联系人:韩博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介绍
基金管理人高管的任职备案制,高管的任职条件

基金管理人·1371·经典世纪·844·韩博·0747·高管的任职条件

基金管理人·1371·经典世纪·844·韩博·0747·高管的任职条件

基金管理人·1371·经典世纪·844·韩博·0747·高管的任职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任职备案制度

所谓备案制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机构为了收集信息和事后监管就行政相对

人依据相关公开规定条件所提交信息进行形式记载的一种行政事实行为制度。

我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任职采取的就是备案制度。备案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

进行形式性而非实质性审核,只要求材料的完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对于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负责任。当今行政备案用语混乱、法律责任不清、程序不规范、

救济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依然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

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私募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

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二、私募基金高管任职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高管任职的积极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当前,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是指: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挂靠:1-3-7-1-8-4-4-0-7-4-7-韩博

《经典世纪(北京)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A座1502-1509

基金管理人·1371·经典世纪·844·韩博·0747·高管的任职条件

基金管理人·1371·经典世纪·844·韩博·0747·高管的任职条件

基金管理人·1371·经典世纪·844·韩博·0747·高管的任职条件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gz.sojixun.com/zixun/z64973.htm
查看全部广州咨询服务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广州咨询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