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麻涌代办进出口权_出口退税_东莞金石会计公司

更新时间:2018-04-26211次浏览| 信息编号:L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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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 别:拖拉机
  • 价 格:面议
  • 标 签:东莞金石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袁屋莞太路雍景大厦2楼11号
  • 联系人:陈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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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一、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 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油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公告》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免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 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不得进行退(兔) 税申报,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进行退(免) 税申报。
(1) 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2) 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3) 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4) 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5) 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6)因虚开增值视专用发票成其他增值视扣税免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
送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 因速反进、出口管理,收、村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8)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9)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10) 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的;
(11) 申报退(免) 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免) 税审核中,发现不需娶提供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出口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应填报《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自在表》或《外贸企业出口盛务自在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或《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及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核在无误后,方可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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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gz.sojixun.com/tuolaji/l54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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