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呢?

更新时间:2018-08-1049次浏览| 信息编号:z119723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21楼
  • 联系人:李律师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我们都知道抵押合同是用一定的抵押物来作为担保以获得一定程度的资金,这是生活中进行贷款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吗?广州律师咨询
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按抵物不同,抵押可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
该财产称之为抵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抵人,享有抵权的人称之为抵权人。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抵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抵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抵权分为动产抵权和权利抵权两种。动产抵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抵权;权利抵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抵权。广州律师咨询
动产抵押的抵权人因保管抵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抵物时,出抵人可以要求抵权人将抵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抵物,而抵权人则可以要求出抵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抵不提供的,抵权人可以对抵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抵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抵权人对权利抵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抵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抵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抵的,出抵人与抵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抵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吗?从本文可以看出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可以做一个详细的了解。在法律上,对于不清楚时做出一些违法行为第三者也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州律师咨询
网站:www*
更多法律咨询请访问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www*/2018/rdzx_0810/540.html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gz.sojixun.com/falvzixunfuwu/z119723.htm
查看全部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广州法律咨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