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

更新时间:2021-06-17139次浏览| 信息编号:z6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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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二手买卖合同时,买家担心卖家不及时交房,卖家担心买家不按约定时间交钱,即属于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所以便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不过,虽然规定合同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约定,但买卖合同中谁都不希望损失自己一点半点利益,所以如果双方都没房屋交易的经验,那么就有必要明确如何约定违约金。

  其实,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所谓的违约金应该包括两部分内容:违约金的金额和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式。

  并且,对于违约金额和计算方式,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可以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而且二手房交易习惯将20%定为普遍标准。

  不过,买卖双方自主约定违约金后,发现一方违约的损失与违约金不一致,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一方违约后,如果没做过违约金约定的,另一方主张违约金时可能会遭到拒绝,并且双方也没有协商的余地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如果违约损失较大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广州房产纠纷律师:www.gddjls.com/2021/fcjf_0616/2212.html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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