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科技计划局区会商专项项目的通知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天河区翰景路1号19楼
- 联系人:小林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一、申报方向(青岛科学仪器产业园)
建设内容:依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资源,在市南区建设青岛科学仪器产业园,打造科学仪器成果转化基地。拟支持项目1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五)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如有外方,中外双方也须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正常参加2020年验收的项目除外)。
三、支持方式
(一)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2021年度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实际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二)区(市)人民政府按双方协议要求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低于市级支持额度。
(三)2021年度资金支持额度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给予支持。后续年度资金支持额度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和项目年度检查或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统筹安排。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
(2)点击新建“2021年度”-“局区(市)会商专项”,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青岛市科技计划局区(市)会商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专项议定书和有关附件材料;
(3)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准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扫描上传。有关附件扫描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pdf文件。
(4)项目申报单位须提报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表和当年度绩效目标表。
(5)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
(二)审核推荐
请项目主管部门于2020年12年1日17:00前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逐项审核,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杨建军(18353238045)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智能制造处:孟凡友(85911336)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栾 晖(88728989转802)
3.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591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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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五)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如有外方,中外双方也须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正常参加2020年验收的项目除外)。
三、支持方式
(一)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2021年度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实际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二)区(市)人民政府按双方协议要求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低于市级支持额度。
(三)2021年度资金支持额度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给予支持。后续年度资金支持额度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和项目年度检查或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统筹安排。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
(2)点击新建“2021年度”-“局区(市)会商专项”,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青岛市科技计划局区(市)会商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专项议定书和有关附件材料;
(3)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准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扫描上传。有关附件扫描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pdf文件。
(4)项目申报单位须提报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表和当年度绩效目标表。
(5)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
(二)审核推荐
请项目主管部门于2020年12年1日17:00前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逐项审核,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杨建军(18353238045)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智能制造处:孟凡友(85911336)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栾 晖(88728989转802)
3.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591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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